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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临港片区扶持储能市场:用户侧项目奖励政策助力发展

      2024-02-28 10:54:01 来源: 上海临港片区管委会 广东环亚集团整合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有效支撑新片区新型电力系统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发展需求。新片区新型储能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大型骨干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 ,“一湾一核多点”产业发展格局形成 ,政策环境基本健全 ,管理体系 、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力争应用规模达到 5 万千瓦时 ,产业规模达到500 亿元。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与新片区电力系统各环节及智慧能源系统深度融合发展 。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 ,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管理体系 、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更加健全,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产业创新高地和应用创新高地 。力争应用规模达到 30 万千瓦时,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



      (一)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结合新片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电网架构和用电负荷情况,积极推动源侧 、网侧新型储能应用 ,不断丰富用户侧新型储能应用场景。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 ,深度融合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 。推动南汇、奉贤海域风电配新型储能设施落地 ,试点海上风电与长时储能等场景应用 。落实新建陆上风电项目配储要求 ,探索结合滩涂光伏项目配储能设施。电源侧储能应按独立电站形式建设 ,可采用建 、共建、租赁等多种方式。


      结合洋山岛微网建设及后续电力需求,研究新型储能应用。在新片区电网末端、供电不足、过载区域及资源紧张地区 ,合理布局储能设施,以降低成本,提升供电能力和运行水平 ,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对电力负荷高的用户,如高端装备制造 、生物医药等 ,配置新型储能设施以降低费用。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用户,试点锂离子电池、探索氢燃料电池等储能,提升电力保障  。


      积极发展“综合能源站+储能”,在已规划的顶科社区 1.1能源站、洋山特综区能源站等项目建设冷、热、电多品种储能设施 ,促进各类能源资源优化整合,提升综合运行效率。探索在公共停车场、重卡换电站等场所建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布局智能充放电示范应用,推动车、桩 、网协同发展。提升新片区动力电池应用规模 ,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

      以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产业为核心,前瞻布局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兴领域,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提升新型储能的系统集成和专业化 、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构建“2+X”的产业发展格局 。


      依托优质企业,扩大储能电池产业规模,积极布局高性能电池材料和核心组件制造,以及高附加值环节 。吸引国内外优质电池、储能服务企业在新片区设立总部,构建“一湾一核多点”储能产业发展格局 ,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高安全性、低成本、长寿命储能锂电池技术攻关,重点支持关键材料及组件研发,提升容量密度 ,降低储能成本  。加强新一代锂基电池技术开发,推动储能产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提高退役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回收与利用效率,加强电池一致性管理等关键技术突破,建立完善的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


      重点布局电解水制氢装备。发展多种技术路线电解水制氢技术,提升质子交换膜、固体氧化物电解池等电解水制氢的工艺技术水平。


      加强氢储运关键装备研制 ,提升70MPa高压储氢材料水平 ,攻关复合储氢系统关键技术及长距离管道输氢材料技术,提高氢储能安全性和经济性。持续攻关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及部件,重点突破催化剂 、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材料,提升电堆设计及系统集成技术水平 ,加强电堆长寿命技术攻关 ,推动氢能产业健康发展。


      提前做好战略性、前瞻性新型储能产业布局,积极招引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企业,支持其在新片区开展相关科技攻关、产品研发和项目应用。探索布局压缩空气储能 、飞轮储能、重力储能及超导储能等产业。


      提高数字化能源管控水平,利用虚拟电厂等手段聚合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储能设施调度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新型储能系统集成 、检测认证等需求,提供智能运维、安全预警等服务。打造第三方服务产业高地,促进新型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


      结合新片区优势资源 ,培育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资源,形成技术创新 、标准制定、设备制造 、应用布局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加速技术产品更新迭代,推动新片区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

      独立储能项目报市发改委备案,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报新片区管委会备案。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新型储能项目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督促项目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


      项目备案后,企业应完善建设方案,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审意见 ,并落实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新型储能项目投产前,企业应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组织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特殊工程应报建设管理部门审查消防设计施工图;其他工程应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确保项目合规 、安全、高效推进 ,保障新片区储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型储能项目投产后应接入新片区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实时监控运行情况。项目建设运营单位应加强在线性能监测和评价 ,确保满足并网技术要求。企业应落实项目安全运行主体责任,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新片区管委会、消防等部门应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立管控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储能项目运行安全管理 ,督促企业落实要求。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建设管理 、应急管理等部门,视情况开展抽查,并探索试行第三方定期评估评价机制,确保新型储能项目安全、高效运行,为新片区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新型储能项目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建设、安装、验收的规范性。主要设备须经资质机构检测认证,涉网设备应满足电网安全要求,避免质量差、效率低等问题。在新片区实际基础上,探索制定未明确的储能项目建设开发标准规范。



      (四)支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和市场化运营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按新增投资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产业生态链有重大作用的项目,支持不超10亿元。同时,鼓励关键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突破,根据项目新增投资给予10%-30%的支持,一般项目不超1000万元 ,重点项目不超3000万元 ,特别重大项目不超5000万元。此外 ,为推动首台(套 、批)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的突破 ,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的项目可获得最高20%合同金额的支持,不超3000万元 ;国内首台装备项目则最高按10%合同金额支持,不超2000万元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新型储能产业的创新发展和技术突破。


      源侧、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支持方式遵循市级文件要求。鼓励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对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的新建项目,经新片区管委会评审后,按装机容量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奖励,分3年发放,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实施细则及申报方式将另行发布。同时,鼓励新型储能项目积极参与电力市场。


      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应参与虚拟电厂响应,享受资金激励 。配合完善电力市场运行调度机制,支持新片区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包括调峰调频 、容量租赁等 ,以促进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

      上海临港片区扶持储能市场 :用户侧项目奖励政策助力发展

      2024-02-28 10:54:01 来源: 上海临港片区管委会 广东环亚集团整合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有效支撑新片区新型电力系统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发展需求。新片区新型储能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大型骨干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 ,“一湾一核多点”产业发展格局形成,政策环境基本健全 ,管理体系 、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力争应用规模达到 5 万千瓦时,产业规模达到500 亿元。


       2030 年 ,实现新型储能与新片区电力系统各环节及智慧能源系统深度融合发展。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 、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 ,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管理体系、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更加健全,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产业创新高地和应用创新高地。力争应用规模达到 30 万千瓦时 ,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



      (一)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结合新片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电网架构和用电负荷情况,积极推动源侧、网侧新型储能应用,不断丰富用户侧新型储能应用场景。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深度融合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南汇、奉贤海域风电配新型储能设施落地,试点海上风电与长时储能等场景应用 。落实新建陆上风电项目配储要求 ,探索结合滩涂光伏项目配储能设施 。电源侧储能应按独立电站形式建设,可采用建、共建、租赁等多种方式 。


      结合洋山岛微网建设及后续电力需求 ,研究新型储能应用。在新片区电网末端、供电不足、过载区域及资源紧张地区,合理布局储能设施,以降低成本,提升供电能力和运行水平,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对电力负荷高的用户,如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配置新型储能设施以降低费用。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用户 ,试点锂离子电池、探索氢燃料电池等储能,提升电力保障。


      积极发展“综合能源站+储能”,在已规划的顶科社区 1.1能源站、洋山特综区能源站等项目建设冷 、热、电多品种储能设施,促进各类能源资源优化整合  ,提升综合运行效率。探索在公共停车场、重卡换电站等场所建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 ,布局智能充放电示范应用,推动车 、桩、网协同发展 。提升新片区动力电池应用规模,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


      (二)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

      以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产业为核心 ,前瞻布局钠离子电池 、液流电池等新兴领域,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升新型储能的系统集成和专业化、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构建“2+X”的产业发展格局。


      依托优质企业 ,扩大储能电池产业规模 ,积极布局高性能电池材料和核心组件制造,以及高附加值环节 。吸引国内外优质电池、储能服务企业在新片区设立总部 ,构建“一湾一核多点”储能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安全性 、低成本 、长寿命储能锂电池技术攻关,重点支持关键材料及组件研发,提升容量密度,降低储能成本。加强新一代锂基电池技术开发 ,推动储能产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提高退役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回收与利用效率,加强电池一致性管理等关键技术突破,建立完善的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重点布局电解水制氢装备。发展多种技术路线电解水制氢技术,提升质子交换膜、固体氧化物电解池等电解水制氢的工艺技术水平 。


      加强氢储运关键装备研制 ,提升70MPa高压储氢材料水平,攻关复合储氢系统关键技术及长距离管道输氢材料技术,提高氢储能安全性和经济性 。持续攻关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及部件,重点突破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材料,提升电堆设计及系统集成技术水平  ,加强电堆长寿命技术攻关 ,推动氢能产业健康发展。


      提前做好战略性 、前瞻性新型储能产业布局,积极招引钠离子电池 、液流电池企业 ,支持其在新片区开展相关科技攻关 、产品研发和项目应用。探索布局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及超导储能等产业 。


      提高数字化能源管控水平,利用虚拟电厂等手段聚合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储能设施调度。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新型储能系统集成、检测认证等需求 ,提供智能运维、安全预警等服务。打造第三方服务产业高地,促进新型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


      结合新片区优势资源,培育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资源 ,形成技术创新 、标准制定、设备制造 、应用布局等方面的互补优势 。加速技术产品更新迭代,推动新片区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

      独立储能项目报市发改委备案,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报新片区管委会备案。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做好项目跟踪 ,督促项目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 。


      项目备案后,企业应完善建设方案,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审意见 ,并落实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新型储能项目投产前,企业应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组织竣工 、消防验收备案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特殊工程应报建设管理部门审查消防设计施工图 ;其他工程应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确保项目合规、安全 、高效推进,保障新片区储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型储能项目投产后应接入新片区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实时监控运行情况。项目建设运营单位应加强在线性能监测和评价 ,确保满足并网技术要求。企业应落实项目安全运行主体责任 ,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新片区管委会、消防等部门应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立管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储能项目运行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要求。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建设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视情况开展抽查,并探索试行第三方定期评估评价机制,确保新型储能项目安全、高效运行 ,为新片区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新型储能项目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 ,确保设计、建设、安装、验收的规范性。主要设备须经资质机构检测认证 ,涉网设备应满足电网安全要求 ,避免质量差、效率低等问题。在新片区实际基础上 ,探索制定未明确的储能项目建设开发标准规范。



      (四)支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和市场化运营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按新增投资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产业生态链有重大作用的项目 ,支持不超10亿元 。同时 ,鼓励关键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突破,根据项目新增投资给予10%-30%的支持 ,一般项目不超100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3000万元 ,特别重大项目不超5000万元 。此外,为推动首台(套、批)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的突破,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的项目可获得最高20%合同金额的支持,不超3000万元 ;国内首台装备项目则最高按10%合同金额支持,不超2000万元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新型储能产业的创新发展和技术突破。


      源侧、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支持方式遵循市级文件要求。鼓励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对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的新建项目,经新片区管委会评审后,按装机容量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奖励,分3年发放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及申报方式将另行发布。同时,鼓励新型储能项目积极参与电力市场 。


      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应参与虚拟电厂响应 ,享受资金激励。配合完善电力市场运行调度机制,支持新片区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包括调峰调频 、容量租赁等 ,以促进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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